安小居诊疗首次业主大会召开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市民
安小居,我们小区想成立业主大会,遇到一堆问题,你能帮忙解答吗?
安小居
业主大会成立难,是多年来业主自治组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此次《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成立过程中的许多难点问题有了解答和法律支持,请问您有什么问题呢?安小居尽心给您解答!
市民
如何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安小居
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业主可以直接向街道(乡镇)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二是业主向居委会、村委会表达召开业主大会的意愿,由居委会、村委会组织达到申请条件的业主或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市民
申请后几天能得到回复?
安小居
街道(乡镇)在收到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后,需要在30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定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成立筹备组组长。
市民
如何作为业主代表参加筹备组?
安小居
要想作为业主代表加入筹备组,首先应当是本小区的业主,还要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与物业服务人无直接的利益关系等8个基本条件;其次可以通过自荐或居委会、村委会推荐的方式进入候选名单;最终由街道(乡镇)政府确定。
市民
怎么保证筹备组能代表业主利益?
安小居
筹备组的组成人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人数的二分之一,如果是7人组成的筹备组,至少有4人是业主代表。筹备组其他成员主要是建设单位、产权单位、街道(乡镇)政府、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的代表。
市民
筹备组具体开展哪些工作?
安小居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需要在6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召开前,筹备组需要对六个方面的事项进行确定。
安小居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筹备组应当开展以下工作,并就其确定的事项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确认业主身份、人数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制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方案;
(三)拟订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六)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市民
业主如何监督筹备组工作?
安小居
一是监督筹备组组员的选择。筹备组成立后7日内,成员名单、分工、联系方式等需要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二是筹备组在业主大会召开前需要确定的六个事项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需要在宣传栏、单元门公示栏等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如果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网络等方式提出。筹备组研究处理后,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作出答复。
安小居
首次业主大会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立规矩!通过制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业主自治组织建设得到了完善,小区管理有章可依。至此,业主大会就成功召开啦!
市民
好的,谢谢安小居,有问题我再咨询你!
安小居
您对物业条例和物业工作还有什么疑问的,欢迎再给我们留言哦~
供稿部门:物业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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